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阿克苏地区政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特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2008年5月1日至今,地区行署(行署办公室)制发保存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向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行署(行署办公室)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一)行署及行署办公室领导分工和机构职能; (二)政府规章和行署(行署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八)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九)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十一)突发公共时间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二)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三)重要人事任免; (十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方式和地点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行政机关的职权,形成政府信息以后,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网址:www.aks.gov.cn;也可通过电子大屏获知,电子大屏设置在:阿克苏市西大街3号行署东院办公楼前;还可通过设置在行署东西两院、新华东路及其它部门办公楼的电子触摸屏或公开栏查阅。 新产生的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行署(行署办公室)信息涉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其只对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生产、安排生活、开展科研等活动具有特殊作用的此类信息需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 行署(行署办公室)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可在地区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获取,地点设在:阿克苏市解放北路1号(一楼)。 办公时间(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30—13:3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联 系 人:朱艳 联系电话:2570370 15292564808 行署(行署办公室)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也可在地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获取,地点:阿克苏市迎宾路57号 办公时间(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30—13:3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联 系 人:赛莲花 联系电话:2523673 13579128910 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程序:申请人可根据《条例》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阿克苏地区政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下载电子版本。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阿克苏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受理。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的处理 承办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本机构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制发、保存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牵扯第三方,经征求第三方意见后,视结果处理;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行署(行署办公室)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阿克苏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 4、办理依申请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检索费:承办机构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业务包含信息的编辑、审查、搜索等。 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但地区目前尚未开展收费工作。 邮寄费: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和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三)免予公开的信息 除以上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正常开展或者威胁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免予公开。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监督行署(行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地区监察局公布的监督电话、投诉机构地址、传真和电子邮箱如下: 1、阿克苏地区监察局纠风办 监督投诉电话(传真):0997-2130695 办公地点:阿克苏市西大街3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前楼)四楼纠风办 2、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997-2132157 办公地点:阿克苏市北大街21号地委机关门口信访举报中心 3、阿克苏地区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997-2122700、6318222 传真:0997-2122700 办公地点:阿克苏市西大街3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前楼)四楼行政效能监察中心 阿克苏市北大街5-1号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行政效能监察中心 |